手扒肉的制作和吃法也别开生面。
通常选用膘肥肉嫩的小口羊一只,先拔去胸口近腹部毛,后用刀割开二寸左右的直口,将手顺口伸入胸腔内,摸着大动脉将其掐断,使羊血都流聚在胸腔和腹腔内,谓之“陶心法。”这种杀羊法优于“抹脖杀羊法”,即羊血除散在腔内一部特别,尚有少部分浸在肉里,使羊肉呈粉赤色,煮出来
味道鲜美,易于消化,羊肉干净无损。然后剥去皮,切除头蹄,除净内脏和腔血,切除腹部软肉。并按羊各枢纽,将全羊带骨制成数十块,放入不加盐和其他佐料的白水锅内,用大火保持原汁原味,得当控制火候。只要肉已变色,一样平常用刀割开,肉里微有血丝即捞出,装盘上席。手扒肉是中国少数民族传统肉食品,是他们一样平常生存中重要的煮食。通常的做法是:将羊宰杀后,剥皮,取出内脏,去掉头蹄,然后将羊卸成多少块,放入锅内,不加调料和食盐,用净水煮至七八分熟即可。用手拿着吃,或是用蒙古刀剔着吃。肉质鲜嫩,味美适口,易于消化,为蒙古族牧民常用的待客佳品。 [1]
手扒肉是中国少数民族生存中的一样平常饮食,但就其鲜嫩适口的程度来说,要比其他制法如清蒸和清炖羊肉的味道更为鲜香。平常人家,无论贫富,均做手扒肉吃。因此长期以来为牧区的农牧民们所喜好,牧民们食之如饮茶,险些日日不离,且数量颇巨。近代民风资料《蒙旗概观》中云:“蒙昔人之通常之食量颇巨,逐日饮茶十数碗,餐肉十数斤,饥甚颇有食全羊之事,然偶值三、五日不食,亦无关也。”
手扒肉又是中国少数民族千百年来最喜好、最常用的传统食品。这种草原牧区牧民们的传统吃法可以追溯到古代。据明《夷俗记·食用》中云:“其肉类皆半熟,以半熟者耐饥且养人也。”从营养学角度来讲,将肉煮至半熟,可以尽大概生存动物从青草中吸取的维生素及其他营养成份,人在食用后就大概吸取到最低级的营养因素。通常手扒肉以在平原草场上放牧的、常常吃野韭、野葱的羊,肉味最为鲜美。它的具体做法是选用肥嫩的小口羯羊,当场宰杀后,切开胸腔拉断动脉,剥皮去内脏(血盛于器皿中以备煮制灌肠),然后洗净,去头、蹄,再把整羊卸成多少块,不加任何调味品放入白水锅中煮,待水滚肉熟即取出,置于盘中上桌。席间,大家各执蒙古刀一大块一大块地割着吃,或用手撕着吃,以是称为“手扒肉”。
这是中国少数民族从古到今不停相沿的一种食法,这种要领煮出的羊肉,由于时间短,以是肉比力嫩,不腻不膻,味美肉鲜,富有营养。这里必要留意的一点是,煮羊肉时,须把握好火候,防备过老,肉煮到发紫就不嫩了,吃着也不香。
如今,手扒肉已不但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一种传统饮食了,在外界人眼里,手扒肉还是中国人豪迈的象征,当你置身蒙古包内,身穿艳服的中国少数民族女人向你唱起敬酒歌,然后用蒙古刀割一块鲜嫩味美的手扒肉放进嘴里,鲜肉加琼浆,轻舞伴歌声,使人不由自主和歌者一起唱起:金杯银杯斟满酒,双手举过头,炒米奶酒手扒肉哦,本日一次喝个够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