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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日起,你朋友圈上一大波食品从业者要集体失业!

更新时间:2015-11-30有效期:永久有效浏览    次 我要评论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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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动互联网的风口催生了无数创业机会。但万事都得有个规矩啊!特别是这种入口的东西。

食品药品监管局出手啦!12月1日起,广西将全面启用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!里面最显眼的规定是——

没有实体门店的网店,不能当食品生产者,只能当分销商。

看来,朋友圈、饿了么等网络上卖美食的人,有一大波要失业了!


微商卖吃的


开微商卖吃的小伙伴注意了!!!

11月27日,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启用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新闻发布会,对备受关注的网络食品经营提出了具体的准入条件。

其中规定: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经营者,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。

也就是说,如果你没有实体门店,你的朋友圈美食生意或许将面临……倒闭!!


淘宝微信等网售食品不能随便卖了!

据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处处长黎展翔介绍——

10月1日起实施的新《食品安全法》虽然已经增加网购食品的相关内容,但也只有针对网络第三方平台的规定,也就是对淘宝、京东等网站的要求,让他们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、核查许可证等。

但对于具体的网络食品经营者,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细则。

针对这一现象,广西近日出台的《广西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(试行)》,将网络食品经营者分为两种情况,并提出了准入条件。

这种情况下,实体店已经办理了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明,对于网店,监管部门要求应提供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、网页或网店的设备设施,以供审查。

《细则》规定,对于这类店铺,则将存储食品的仓库视为经营场所,要经过食药监部门的现场核查,对存储条件、食品来源等进行监管。

自产自制食品也不能随意卖了!

在朋友圈销售自制食品已经不是稀奇事,中秋节卖月饼、春节卖年货、情人节卖巧克力……

然而,这些自制食品的卫生和安全并没有权威机构的认定,一名通过微信和微博出售自制食品的卖家表示,这基本都“只能靠自己的良心和口碑”。

《细则》出台后,这类销售自产自制食品的行为就要打住了!其中规定——

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,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(预包装食品、散装食品、特殊食品、热食、冷食、生食、糕点、自制饮品等)以及散装熟食销售。

也就是说,对于没有实体门店的网店,不能当食品生产者(卖自己制作的食品),只能当分销商(卖厂家生产的食品)。


12月1日起,你朋友圈上一大波食品从业者要集体失业!


水果、生鲜电商不受影响

那么有小伙伴就问了,新规出台后,是不是连水果也不能在网上买到了?

黎展翔介绍——

芒果、龙眼等属于食用农产品,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,销售食用农产品不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,因此,“水果电商”不受影响,可以继续网售。

这下放心了,网购越南的山竹和泰国的芒果还是妥妥的~

自制食品不能随便卖,小伙伴们可以考虑做进口水果,市场还是大大的有呀!

在出台规范期间,如果发现有违规经营网络食品的行为,小伙伴们可以拨打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:1233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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